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专家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111935。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19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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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 | 嘉兴市高级技工学校 | 6年 | -- |
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 | 嘉兴市高级技工学校 | 6年 | -- |
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 | 嘉兴市高级技工学校 | 6年 | -- |
电气工程 | 温州机电技师学院 | -- | -- |
电气工程 | 秦皇岛高级技工学校 | 3年 | -- |
电气工程 | 温州技工学校 | -- | -- |
2019年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监督与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