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与学校的具体要求,学院成立了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组 长:李 剑
副组长:周 林
成 员:孟繁琦 张淮清 李辉 周念成 姚陈果 杜雄 卢伟国
秘 书:沈 晗
复试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答案来源于:2019年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博士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9年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博士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111935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