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以及终考试总成绩任一不及格者(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2.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拟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招办统一公示,并报市招办、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3.由重庆大学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4.此次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入学。
5.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交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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