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后,考生于2019年2月22日~2019年3月15日期间,将博士生入学申请材料提交(或邮寄)至城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重庆大学B区城环办公楼421办公室)。
1.申请材料内容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生成下载)。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
(3)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及相关认证报告(如报名网站提示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
(4)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考生研究计划书。
(7)“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
(8)硕博连读考生提交申请资格申请书。
(9)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的考生,须按教育部及学相关文件要求提交相应专项计划审批表。
上述申请材料(3)中的认证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教留服认**[****]****号”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出具)。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按照重庆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执行。
2.申请材料审核
(1)学校今年全面试行“申请-审核”机制选拔博士研究生,报考我院的考生需符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网报成功、且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按照相关的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材料审查结果于2019年3月22日前在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公告栏公示。对于未能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考试,学院将及时通知到未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
(3)考生如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4)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刘猛高微
工作组成员:翟俊付国楷陈金华肖益民陈猷鹏王小铭杨永川
2019年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报名及材料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