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该省相应专业的低控制分数线上20分。
2.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该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考生所在省有相应专业省级统考的,均须参加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
(三)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上述要求后,对进档考生将按照下列原则择优录取。
1.重庆市考生: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2.其他省考生:按照专业校考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