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报名办法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普高类(专本贯通、高职专科)
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19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
2.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17日。
3.考试组织: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区县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二)中职类(对口高职)
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2.考试时间:文化素质测试为2019年3月16日上午;专业综合理论测试为2019年3月16日下午;专业技能测试为2019年3月9日-10日。
3.考试组织:文化素质测试、专业综合理论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区县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点院校牵头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免试对象和办法
(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二)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我校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三)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高项计入。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四)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录取。
第十四条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9年3月底(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n)查询成绩。
第十五条分数线公布
市教委根据2019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划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通过媒体和相关网站公布。
(一)普高类
普通文、理科,按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分别划定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高职专科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划定文化低控制分数线,专业低控制分数线执行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统一考试低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体育类专业招生按照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划定文化低控制分数线,专业低控制分数线执行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统一考试低控制分数线。
(二)中职类
对口高职招生按专业科类,分本、专科批次分别划定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低控制线,我校采用专科批次对应科类低控制线。
第十六条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类别批次志愿设置数量普高类文理专本贯通批30个文理、艺术、体育高职专科批50个中职类对应专业类高职专科批50个1个学校+1个专业(类)=1个志愿。
(二)填报方式
志愿填报安排在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阅志愿填报网站。
注: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志愿填报在前面。艺术、体育和普通文理科均在高职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体育、普通文/理科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根据就读“艺术/体育”、“文/理科”两类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顺序(意愿大的填报在前)。
第十七条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办法
(一)录取模式
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按投档、阅档、录取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高校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为: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二)录取原则
1.照顾原则:我校遵循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其享受照顾的实际分值计入总成绩(只计高一项分值,不累加)。
2.进档原则:填报有我校志愿并达到相应类别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将全部投档至我校。
3.排序原则:由市教育考试院“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考生成绩,分批次、分类别、分专业进行自动排序。
(1)普高类:分批次、分文理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专业成绩进行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
(2)中职类:分专业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4.录取原则:由市教育考试院“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的小志愿号在该专业计划内进行录取,专业计划在录取期间不作调剂。
5.退档原则:
(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婚庆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等2个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男生身高168厘米以上,女生158厘米以上,不接受口吃、听力受限考生;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160厘米以上,不接受口吃、听力受限考生,我校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市教育考试院“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于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zs.***)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低分数线。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
考生被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继续参加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升入本科院校时,只能升入对应本科专业),于2019年9月到我校报到入学。
第二十一条学历证书
学生完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录取的学生完成经转段考核升入对口本科院校并完成本科学习任务后,由对口本科院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升本)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第二十二条助学保障
学校设立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级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二十三条重要声明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魏老师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zs.***
电子邮件:cswuzs@***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邮政编码:401331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