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成绩”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将分别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3.我校对事实孤儿考生单列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参照本章程录取原则第2条实施。
(二)录取程序
1.成绩公布。2019年3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查询单招考试成绩。2019年3月20日9时至3月20日17时,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处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另行公布)。
2.成绩上报。2019年3月21日,我校将考生考试成绩上报至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3.确定拟录名单。2019年3月21日,我校根据本章程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拟录取,并将拟录名单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4.办理确认录取手续。2019年3月25日前,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拟录名单。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27日8时至3月29日18时到当地招办进行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第一次单招拟录确认结束后,我校若有未完成计划,将会参加第二批公示拟录确认,具体时间、要求根据云南教育厅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5.正式录取。2019年4月2日前,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单招预录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视为正式录取,学校不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单招录取申请。
6.通知书发放。2019年7月,我校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其他
1.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办统一组织安排的普高体检。
2.确认参加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
3.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能转校或转专业。我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9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云南省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