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婚庆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男生身高168厘米以上,女生158厘米以上,不接受口吃、听力受限;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160厘米以上,不接受口吃、听力受限。
(三)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