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院22个专业(类)招收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新生210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或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官网,也可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n)上查询。
2019年分类考试专科招生计划表系部序号专业小计文科理科高职对口对口类别学费(元/年)备注工商管理系1电子商务60302010电子商务类5500 2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50202010电子商务类6000 3工程造价5010328土建类6500 4工商企业管理60351510会计类5000 5连锁经营管理45201510会计类5000 6市场营销80351530会计类5000 金融系7互联网金融60302010会计类6000 8金融类会计类5000【包含专业为: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证券与期货】会计系9财务会计类会计类6000【包含专业为:财务管理、会计、审计】商贸旅游系10报关与国际货运45201510会计类5000 11国际经济与贸易45201510会计类5500 12会展策划与管理55201025旅游类5000 13旅游管理80251045旅游类5000 14文秘4530105会计类5000 15物流管理80402020会计类5000 应用设计系16服装设计与工艺95151070服装类5000 17计算机应用技术70102040计算机类5000 18建筑设计50201812土建类5500 19移动应用开发55102025计算机类6000 20大数据技术与应用50103010计算机类6000 21计算机应用技术(校企合作)计算机类5000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与湖北美和易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办学,另收取技能培训费4000元/年。22移动应用开发(校企合作)50102020计算机类6000总计-- 备注:1.具体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印制的《2019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为准。专业介绍登录学院官网(http://www.***)查询。2.住宿费标准为500~12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3.高职对口类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 2019年专本贯通培养招生计划表 专业招生计划学费(元/年)对口本科学校本科专业备注 文科理科 移动应用开发0456000重庆文理学院软件工程
备注:
1.具体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印制的《2019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为准。
2.专科阶段按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收费标准收费,住宿费为500~12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3.本科阶段的学费以本科院校公布标准为准。
第十二条 填报对象
普高类限参加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的普通文理科考生填报;中职类限参加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的高职对口类考生填报。
第十三条 填报方式、时间及要求
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考生凭2019年高考考生号和报名时的密码(密码请妥善保管)登录http://www.***(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者http://www.***.cn(重庆招考信息网)进行志愿填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或修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再进行志愿填报或修改。具体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阅志愿填报网站。
第十四条 志愿设置
1.普高类:设专本贯通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专本贯通批设置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
2.中职类:
(1)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升入对应普通高校,不设志愿。
第十五条 录取时间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统一安排在4月中旬进行。
第十六条 投档录取
(一)普高类、中职类中的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均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按投档、阅档、录取三个步骤进行,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各类别志愿排序规则如下:
1.普高类: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
2.中职类: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二)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文化素质测试上线且职业技能测试合格考生,指定投档到对接高校,由高校审录。
(三)征集志愿
如学院还有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按上述方式进行投档录取。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请关注志愿填报网站或参阅《2019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
(四)照顾政策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照顾政策按照重庆市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照顾政策执行。
(五)免试录取办法
1.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2.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3.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继续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免试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查询
一档多投后按考生志愿撮合确定的结果为终录取结果,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考生可登录http://www.***(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者http://www.***.cn(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也可进入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束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入学
新生于2019年9月(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 助学保障
学院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偿、缓”八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入学前不用愁,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学年高可贷款8000元);入学时不用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缴学费,先办理入学;入学后不用愁,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学年)、学院奖学金(500-2000)元/生·学年、特殊困难补助、路费资助、大学生应征入伍一次性补助金等。设置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第二十条 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023-49655436。
3.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院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电话:023-
学院网址:http://www.***
E-mail:cqcjzs@***
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
邮编:402160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精神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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