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对专业校考统一评分,按不超过招生计划4倍的比例确定合格人数。
(2)我校于2019年3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开通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同时公示校考合格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登录查询系统自行打印《中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我校不再另行邮寄专业考试合格证。
1.艺术设计类录取原则
省级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级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有优惠分者、外语成绩高者。
省级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级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有优惠分者、外语成绩高者。
2.音乐舞蹈类录取原则
(1)我校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以考生参加复试的成绩作为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录取。获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如果生源省份实行统考,必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如果因为省级统考成绩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由考生本人负责。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有优惠分者、外语成绩高者。
(2)我校投放了招生计划而未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必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有优惠分者、外语成绩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