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浙江省考生根据我校公布的相关专业相关选考科目要求)单独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错误或其他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录取原则
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浙江省为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含优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业确定原则
⑴按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不参加大类内专业分流,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⑵我校高校专项招生专业计划见附件。
⑶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高考成绩(不含附加分)择优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有政策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⑷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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