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获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且硕士就读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或获得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知名大学的硕士学位。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养潜质。
“申请-考核”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除须具备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本科毕业,且本科就读专业在入学当年为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专业;
2.已获硕士学位,硕士就读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或获得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知名大学的硕士学位。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养潜质,公开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学术专著,或具有其他能体现较强科研能力和良好培养潜质的成果。
4.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现任职于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或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或与我校“双一流”建设密切相关的专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