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教育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以及招生单位的其他文件对报考要求的详细说明。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院、学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将在复试、录取检查、入学资格复核等各个阶段多次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任何阶段,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所有阶段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3.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4.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二)报名注意事项
1.学习方式上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及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和方向原则上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除少骨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录取。
2.报考类别区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填报。“录取类别”信息一经录检确定,不能修改。
(2)填报“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定向合同》签字盖章的定向单位一致。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填报范式如下:XX省XX市XX区+定向就业单位全称。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将全部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定向协议的签订。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必须填报“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信息必须与本人所提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上的签章单位信息一致。
3.填写的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该地址将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联系电话在报名、录取期间须保持畅通,不得擅自更改。如因本人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或电话无法联系,全部后果由本人承担;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校验码,没有校验码将不能选择报考这类考试方式。不同考试方式的校验码不能混合使用。不同考试方式网上报名校验码的获取方式不同。相关考生请注意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通知。
重要提示: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在到现场确认(2018年11月10日截止)之前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寄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在现场确认阶段应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的档案管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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