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填报。“录取类别”信息一经录检确定,不能修改。
(2)填报“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定向合同》签字盖章的定向单位一致。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填报范式如下:XX省XX市XX区+定向就业单位全称。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将全部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定向协议的签订。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必须填报“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信息必须与本人所提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上的签章单位信息一致。
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报考类别区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