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中心)应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选派政治素质高、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落实回避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复试工作尤其是面试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2.各学院(中心)复试笔试各科目命题小组至少应由2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命题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和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3.各学院(中心)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现场抽签确定。
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各学院(中心)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4.复试(含笔试和面试)须在我校南湖校区标准化考场中进行。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
5.各学院(中心)可根据学科及专业特点,制定更为详细和可具操作性的面试评分细则。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要求统一。每个面试小组应配一名专职书记员,复试过程应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复试得分、初复试总成绩,在《硕士研究生面试评分表》上按人分项打分并签名
6.面试成绩的评定,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定意见。
7.复试笔试试卷由各学院(中心)保存;复试面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复试阶段材料须至少保留三学年(未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8.各学院(中心)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资格审查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