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办法的制定及特殊问题的处理。研究生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
2.各学院(中心)成立以院长(主任)、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副主任)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主任)或副院长任组长,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配合研究生院完生录取工作;院党委书记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结合本院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制定本学院(中心)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提前在网站公告。学院(中心)的复试细则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及学校各类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文件的要求。复试工作督查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人员参与,具体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及检查工作。
3.各学院(中心)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加强对导师的遴选和培训,提高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4.校纪委办、研究生院、信息管理部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学院(中心)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学院(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保证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