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已完成培養計畫規定的課程,可撰寫學位論文。有關學位論文撰寫、學位論文答辯等工作,均按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有關規定執行。
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按照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者,可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