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的研究生。
2019年我校拟录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和方向包括: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会计专硕(CFO与财富管理方向)、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非全日制原则上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18〕5号)要求,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定向协议的签订,否则不予录取。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理要求
考生在学校研招网下载《定向合同》(附件1,一式四份),将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字并由定向单位签字盖章,于4月30日前寄(送)到录取学院(中心)。学院(中心)5月6日前集中报送学校研招办。
经省招办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方能审核签字盖章。正式录取考生的《定向合同》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2份给考生(1份自己留存,1份交给定向就业单位)。
(二)定向合同送寄地址及收件人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XXXX学院(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编:430073;
收件人:各学院(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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