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提交的档案、协议等材料必须完整真实,不得遗漏;所有档案材料必须为原始件,不得复制。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未达到上述拟录取手续办理要求而使学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接收考生档案或协议等材料,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无法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研究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的招生考试录取之规定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协议书下载:
非全日制博士定向协议书.docx
少骨在职定向协议.doc
少骨非在职定向协议.doc
特此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6月
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博士研究生重要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