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博士生

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拟录取手续的通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博士生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5 20:01:00 解决时间:2019-06-01 11:09

满意答案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博士生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必须在2019年6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将由考生本人签字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非在职)》一式四份提交到拟录取的学院,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正式录取考生的《骨干计划定向协议》经学校签章后,6月底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本人。考生在定向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签章后,必须于7月5日前寄送2份至研究生院招生办。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6-01 11:09

类似问题答案

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博士生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博士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必须在2019年6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将由考生本人签字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非在职)》一式四份提交到拟录取的学院,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正式录取考生的《骨干计划定向协议》经学校签章后,6月底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本人。考生在定向省级教(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博士生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博士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必须在2019年6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将由考生本人签字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非在职)》一式四份提交到拟录取的学院,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正式录取考生的《骨干计划定向协议》经学校签章后,6月底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本人。考生在定向省级教(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在职)”博士生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在职)”博士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在职考生,必须在2019年6月20日前将已由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在职)》一式五份提交到拟录取的学院,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在职生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在职考生《骨干计划定向协议》的省教育厅签章及寄回学校等要求同上款。(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在职)”博士生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在职)”博士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在职考生,必须在2019年6月20日前将已由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在职)》一式五份提交到拟录取的学院,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在职生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在职考生《骨干计划定向协议》的省教育厅签章及寄回学校等要求同上款。(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书》、《非全日制定向协议》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书》、《非全日制定向协议》考生须于6月20日前寄(送)至录取学院,学院6月21日前集中报送学校研招办。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XXXX学院(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编:430073;收件人:各学院(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链接)。(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初试合格线
(二)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初试合格线1.少数民族考生:外语40分,总分150分,过线考生依据初试总成绩排序。上线生的排序方式明确如下:以少数民族生招生数为依据,按总分从高往低排序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如总分相等则以外语成绩降序排序,如外语成绩相等则以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2.汉族考生:外语4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总分成绩均须达到学校对同类非专项计划考生的成绩(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确定博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初试合格线
二、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初试合格线1.少数民族考生:外语40分,总分150分。上线生的排序方式明确如下:按初试总分从高往低排序,按少数民族考生招生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如总分相等则以外语成绩降序排序,如外语成绩相等则以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2.汉族考生:外国语4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总分成绩均须达到学校对同类非专项计划考生的成绩合格要求(详见本通知(阅读详细内容)
2022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5.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其中,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在职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非在职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