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专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推荐;
4.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在校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一旦录取须放弃原学籍。
5.不接收同等学力者报考。
(二)“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除须具备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或硕士阶段所学专业必须是经济类相关专业。
本科和硕士毕业学校为全国高水平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或获得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知名大学的硕士学位;
非全国高水平大学考生要求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CSSCI或国外SSCI/SCI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我院认定的专业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需为独撰或序一。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导师不计入排序);
2.硕士学位论文获省级优秀奖;
3.参与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奖励证书上需列有申请者姓名,且排序前三)。
(2)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学术类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行。
“申请—考核”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除须具备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本科毕业,且本科就读专业在入学当年为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专业;
2.已获硕士学位,硕士就读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或获得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知名大学的硕士学位。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养潜质,公开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学术专著,或具有其他能体现较强科研能力和良好培养潜质的成果。
4.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现任职于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或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或与我校“双一流”建设密切相关的专业领域。
(三)“硕博连读”选拔对象,除须具备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条件的1、2、3条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本校硕士研究生学籍,且全日制攻读学术学位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除外;
2.修完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无重修、不及格记录;
3.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学术类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行;
4.获得本学科专业2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5.本、硕在学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6.硕士就读专业和所申报的博士招生专业须为相同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可以打通);
7.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潜质。
8.录取后人事档案关系不得转出学校,且以全日制方式在校学习。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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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金融学 | 青岛国创科技培训学校 | 3年 | -- |
金融学 | 南安财经技术学校 | -- | -- |
金融学 | 江苏省溧阳市职业教育中心 | 2.5年 | -- |
金融学 | 科讯人才培训学校 | 2.5年-- | -- |
金融学 | 北京市城建职业技术学校_北京城建集团培训中心 | 2.5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