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报考者于2019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告)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往届硕士生须携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上述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到学校接受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准考证不予发放;准考证不另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