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填报志愿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9时至22日18时,考生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考。考生可选报考我校5个专业。
(二)确认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报考我校单招考生登录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或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kvtczs.***,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填写通知书邮递地址、联系电话并打印准考证。网上确认时间在学校官网公布,请考生关注我校单招公告。
(三)文化知识及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考试
考生于2019年3月31日按考试时间安排凭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及复核
学校向考生提供成绩查询及复核服务,评卷及分数统计结束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单招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考试分数,考生如对成绩提出异议可在成绩公布一周内书面申请复核,教务处根据程序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反馈考生。复核成绩确有错误的,教务处打印成绩更正单,教务处领导签字盖章后由主管校领导和校长审核签字,并将审核签字后的成绩更正单转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按更正后成绩进行录取。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录取。
1.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考试成绩统计完成后,依据单招总计划,普通高中生、中职生各科类考试人数,确定各科类计划分配比例和拟录取分数线。在拟录取分数线上依据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拟录取,总分相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分高者优先。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剂录取,只报一个志愿及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50分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校企合作订单班专业实行单列录取。
按照省招办规定,凡经单招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除不得转学外,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未经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
2.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未参加普通高招体检的考生,我校单招不予录取。
(五)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