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时间:2018年12月26日-28日。研究生院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导师审查及学院复审:时间: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4日。
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送至申请者所填报导师进行评估审查。导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获奖以及提交的科研计划书等方面,给出材料审查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申请资格)。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导师推荐考核人选进行复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