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报名点须认真审核报考材料,确保报考材料真实可靠,对考生提交的材料,凡是复印件的,审核后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其他需要审核的材料,均须签名盖章,谁审核谁签名盖章谁负责。考生所在单位要利用学信网、考生个人档案等渠道严格审查考生学历真伪情况(社会散在考生由报名点负责审查)。经审核,报考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存在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准报送。
考生应保证所填网上信息和所提交纸质材料真实、可靠、可溯源,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处理。
各单位、各报名点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纪律,严格把好审核关,严厉打击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等违纪违规的行为。要强化责任追究,在职称报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