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相关录取规则,对符合我校章程要求且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分专业(专业类)按总分排序,专业排序名次在学校该专业(专业类)缺额计划数以内的(含缺额计划数),予以投档;对于投档考生,学院逐一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提交录取意见。
2.对于同分考生,按照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
3.我校2019年面向浙江、江西、江苏、安徽、福建、广西、广东、云南、贵州、四川、湖北、甘肃、河南、山西、黑龙江、新疆等十六个省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019年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具体录取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