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成功保送至我校的考生与其他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有一切同等学习条件。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 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职单独考试。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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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技能大赛类别与免试升学专业对照表
赛项专业分类对照免试申请专业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烹饪技能烹调工艺与营养会计技能会计现代物流技能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职业英语技能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艺术专业技能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产品设计)、动漫设计电子商务技能电子商务、移动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技能酒店服务技能旅游类(酒店管理、导游、旅游英语)电工电子技术技能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业控制数控技能
附件2-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报名表.docx
2019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