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可于11月30日9:00-16:00到考点熟悉考场等相关情况。
2、所有批次的考生持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批次在规定时间进行检录,逾期不得入场。检录后进入候考室,抽取组别、选考考试项目号、考位号(按抽取的考试组别、选考考试项目号、考位号参加考试)。抽签结束后,考生由小组引导员带领至待考室,参加相应时段的考试。
3、考生必须穿自备的干净整洁长袖白大褂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候考室、待考室及考场只允许且必须携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通讯工具及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违规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从候考开始,必须听从小组引导员的安排,在指定区域安静等待考试,不得随意走动。
6、考生在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向监考老师询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不得重做考试内容。若发现仪器等存在问题,需举手示意,请监考老师判定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7、考生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带离考试区域。
8、考试场地实行全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试区域。考点设休息室,供带队老师休息。考生在参加考试和往返期间,要注意交通、卫生、食品等安全;考生及带队老师餐饮住宿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