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江苏省镇江市户籍或在镇江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及待业人员等。
2、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对象限江苏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截止到2019年6月1日)。学前教育专业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统一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护理专业招生对象限江苏省户籍,取得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认可的省内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已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卫生技术人员。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2019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