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招生报名,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录取资格。
3、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镇江高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1289 江苏排名: 32 镇江排名: 2
2019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