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材料务必在2月23日-3月1日期间交到或通过邮政EMS寄至报考学院(以邮戳日期为准),否则报名信息作废。在职报考的考生缺少工作单位同意全学习证明等报名材料不齐全者,均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报考材料寄送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