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个人“基本情况”与“培养计划”及其他栏目未填写的均须补充完整;成绩单复印件1份粘贴第6页处。
(二)凡有“导师意见及签名”的地方须请导师填写签字;“学位点意见”“专家组长签名”“学科负责人意见”等须在考核中及时完成,并请硕士点负责人签字;其他“学院意见”、“分管院长签名”、“辅导员意见”、“研究生秘书签名”可统一上交后,由研办转发签署。
(三)培养手册按以上要求填好以后,由各专业联络人检查并收齐,于12月20日前统一交到研办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