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对照个人培养计划,在管理系统查阅课程学分、必修环节学分是否符合培养要求:基本学分满31,学位公共课7,学位平台课6,学位专业课6,专业选修课6,跨学科选修课2,专业实践、学术活动3,本科助教1;检查管理系统开题报告提交情况,是否审核通过。同时将检查结果填写入《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
注:必修环节中的“专业实践”、“学术活动”,须学生登录管理系统填写后,联系导师登录管理系统审核、评分,系统才会自动生成学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