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各相关学科负责人和学位点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对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院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同时负责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应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由院长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的组员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附件1)。
3、学院成立由书记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019年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暂行以上规定与办法如与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