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3.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时负责申诉处理工作,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具体申诉受理常设机构为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申诉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学院申诉电话:0571-63732698。
学校申诉电话:0571-63743970(63740121)。 学校申诉邮箱:yjsb@***.cn(jw@***.cn)。
浙江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
2019年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马克思主义学院体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