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周国泉、院党委书记洪昀任组长,吕卫君、汪小刚、崔雨晴、盛建军、储修祥任组员,负责对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复试场地确定在学14-512室,设有录像录音设备。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盛建军任组长,纪委委员丁素芬、王志坤任组员,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复试小组由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复试小组成员进行了必要的政策、纪律、专业培训,准确理解复试录取政策,熟悉工作流程、评判规则及评判标准;面试前不公布复试小组名单,复试小组成员签订了廉洁承诺书,与面试题库等复试相关内容涉及人员都签订了保密义务承诺书;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或实践技能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报送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保证复试程序、内容对所有考生公平、公正;复试小组成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复试小组全部成员在场方可完成某一考生的面试工作。复试过程要注重仪表,使用文明用语,对考生一视同仁,耐心解答考生疑问。保持现场严肃、有序,不得做与复试无关的事,关闭通讯工具;复试小组有责任对已经调查属实的投诉和申诉问题进行复议或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019年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济管理学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