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9月22日起,推免生可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生可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我校的报考志愿(网址:http://yz.***.cn/tm/),并将以下材料快递至我校研招办。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4.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5.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
6.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二)复试
1.我校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2.考生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推免生资格进行再次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50分)、外语口语水平测试(50分)、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和综合素质面试(100分)等四方面。
4.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口语成绩)*X%+专业笔试成绩*Y%+综合面试成绩*Z%。复试总成绩加权折合成百分制,各环节所占比例由学院自行划定。
(三)录取
1.研究生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分学科(专业)按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3.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公示、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四)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