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提出推荐人选和意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公示5 天,无异议后报送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复核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纳入当年博士录取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