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成绩列浙江省一段线前1000名、前2000名、前4000名报考我校并录取的考生(平行志愿或院校一志愿,含提前录取批次,下同),相应奖励8万元/人、5万元/人、2万元/人;
2.高考成绩列浙江一段线前12000名、前16000名、前19000名报考我校农科专业(定向生除外)并录取的考生,相应奖励2万元/人、1.5万元/人、1万元/人;
3.高考成绩列学校录取的浙江新生第1-10名,奖励5000元/人;第11-30名,奖励3000元/人;
4.综合分列学校浙江省艺术类二批新生第1-5名,奖励3000元/人;
5.省外平行志愿(院校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学校的考生,其高考总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文理科一批分数线(重点线、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35分(含)以上且在学校该省(市、自治区)对应科类录取考生中排名前三的,奖励5000元/人;
6.经学校确认,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的,奖励5000元/人;获全国二等奖的,奖励3000元/人。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奖励3000元/人。
以上新生奖学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含)以上发放规定的,按奖励金额高的发放。获得新生奖学金但在当年未报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奖励。
2019年浙江农林大学本科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有关奖励规定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