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9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监督

2019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招生监督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2 16:20:00 解决时间:2019-05-07 11:50

满意答案

第四章 招生监督

第十一条 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二条 招生违规行为投诉。受理部门和电话: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0571-83899739、83686945。

  第十三条 为了奖励免试升学录取的新生,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院,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创先争优,我院设立免试升学专项新生奖学金,发放标准为6000元/人。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免试升学新生,即可获得免试升学专项新生奖学金。

第十四条 我院对具有免试升学资格的考生免收报名费。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后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丰富的资助政策兼顾了救济性、保障性和发展性,秉承“资助”和“育人”并举、“全覆盖”和“精准”并重的理念,形成了项目丰富、具备学院特质的“七彩阳光助学计划”资助体系。“七彩阳光助学计划”分“奖、助、贷、勤、补、免、辅”七大模块,近30项资助政策。学院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爱心基金、学费减免、交通补助、特困新生生活用品费补助、特困新生校服费补助、特困生商业保险补助、阳光助跑项目资助、技能考证补助、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经费资助等资助政策,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制度。此外,学院为解决低保、残疾、失业等困难家庭学生及灾区学生入学难问题,特设立了“新生爱心助学券”,只要符合条件的新生都可以申请“新生爱心助学券”,用于抵扣部分学费。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邮编311231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5-07 11:50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技校中专招生

大学招生信息

找不到你想要的学校吗?点击这里,查找你需要的学校!

类似问题答案

2019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监督
第四章招生监督第十一条 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第十二条 招生违规行为投诉。受理部门(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招生监督
第四章招生监督  第十一条 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二条 招生违规行为投诉。(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招生监督
第四章招生监督第十一条 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第十二条 招生违规行为投诉。受理部门(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第三章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第十一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提供虚(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本章程由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11231(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本章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112311.招生信息网http://zs..cn查询相关信息和进行在线咨询。2.咨询电话:800-8571561(固话免费拨打)、0571-.公众微信号:tczjzsjy4.传真号码:0571-.学校网址:http://w(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第三章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第十一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提供虚(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第三章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第十一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提供虚(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