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术水平考查。包括对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语能力的考核。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素质以及其他涉及能否持续进行博士阶段的学习与研究的能力。
综合考核可采取笔试、实验技能操作、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式由博士点招生学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考前公布。综合考核面试的成绩由博士点招生学院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