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须符合国家和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的相关规定,并已获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
2.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3.申请人的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在校学习,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4.申请人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突出的科研创新能力,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内已经取得出色的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在SCI、EI或SSCI、A&H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录用)论文1篇;或在一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录用)论文1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或其他经招生学院认定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与科研创新能力的出色学术成果;
5.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分;或托福成绩≧70分;或雅思成绩≧6.0;或其他经招生学院认定的可以体现申请人英语水平的材料;
6.申请人在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招生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所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