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费和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2.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详见《浙江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3.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各类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和所在单位之间的问题而影响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或不被录取、不能报到入学等方面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并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时间安排
时间内容负责单位本办法发布之日-12月31日止考生网上报名和缴费研究生院2018年12月31日前考生提交申请材料(请考生尽早寄送材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博士点所在学院2019年1月11日前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材料的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布博士点所在学院、研究生院2019年1月11日-19日复查申请材料原件,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博士点所在学院2019年1月下旬终审并公示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2019年5-6月份拟录取名单上报国家系统库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