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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综合考核内容

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综合考核内容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01:28:00 解决时间:2019-01-05 10:01

满意答案

(三)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分三个环节,即材料评价、英语笔试和综合面试,以上各环节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材料评价(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研究生阶段的综合表现,具体为:

(a)研究生阶段表现(10分)

(b)英语成绩(10分)

(c)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情况(30分)

(d)其他如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5分)

(e)拟招生导师意见(45分)

(2)英语笔试(100分)

主要考核科技文献阅读与理解,包括考核考生基础理论掌握能力,以及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等。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

(3)综合面试(100分)

采取学生口头汇报与问答方式,全面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思想、心理素质等。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05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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