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为5月16日,具体复试日程安排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向考生公布。
(二)确定复试人选
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由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个类别的考生组成。
普通招考考生: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3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
硕博连读考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无须参加初试考试,但需提交申请材料。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其申请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准考证(普通招考考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审查材料请参照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19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的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1、综合面试
采取学生口头汇报与问答方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作详细记录。
2、英语听力及口语面试
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执行)。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
1、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计算
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1)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为各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综合面试×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0%。
2、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计算
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同上。
3、“申请考核”制考生总成绩计算
“申请考核”制考生总成绩计算按当年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和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执行。
4、各类考生复试成绩任意一项低于60分的,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