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止)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①已修完报考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所要求的8门研究生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成绩证明);
②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三名)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
③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并被SCI、SSCI、EI收录2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
4、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需师级以上部队政治部签章同意;
7、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后方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