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我校博导资格,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2.年龄要求:在我校规定退休前能完整指导与培养2019级博士生至毕业;在退休前不能完整指导与培养2019级博士生至毕业的导师原则上不再招收博士生,确因课题研究需要需招收博士生的,应向学院学位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配备第二导师后方可招生。
3.科研成果显著,科研经费充足,能为博士生提供必要的研究经费和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助研经费。
4.能明确提出适合于博士生开展的研究课题,课题及其研究成果均应属于所在一级学科范畴内。
负责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管理工作的学院可根据学科实际,在学校规定的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条件,报校学位办备案。
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博导招生资格确认计划招生的博导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