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参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中报名中德“2+3”联合培养项目的考生须接受过十二年制正规中小学教育。
(二)学考条件
1.普通考生:已经参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普通类学考科目A与B之和不少于5门,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其中对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学考成绩,自选综合不计分。
2.素质特长考生:普通类考生符合以下(1-4)项条件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素质特长学生学业水平考试A和B之和不低于3个,直接通过初审。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中获得A组省三等奖(含)以上或B组省一等奖。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需第一作者。
(3)语言特长类: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决赛环节,不含初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4)艺术(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或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5)除上述专项或特长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的考生:可书面提出申请并附相关书面证明,由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专家委员会评估认证决定是否给予报名资格(不受学业水平测试条件限制)。
2019年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报名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