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入围素质测试的考生人数确定考评组数,各个面试室考评组由5名考评人员、1名纪检监察人员、1名工作人员组成。
2.考评人员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为人正直,秉公执考,遵守各项规定。
3.考评人员人选:相关专业推选满足考评要求的教师、校企合作单位的相关专家等作为备选师资库,各相关分院领导作为各个面试室考评组长备选人选。
4.回避制度。考评人员在考评过程中遇到与考生有亲属、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到公正公平的情节,应回避。
5.素质测试考核组根据专业相关性确定各个面试室考评组长,抽签随机产生考评人员名单,参加相关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