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五门科目折算成绩的总分,按照专业计划数350%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分数线,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专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名单(其中报考空中乘务、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受比例限制均可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足时,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的成绩排序补充;当第二专业志愿补充后仍不足的,按考生第三专业志愿的成绩排序补充。
当划定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分数线出现考生同分的情况,则报考该专业的同分考生均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当某专业报考数不足招生计划数350%的比例,则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均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技术、“自选科目”五门单科等第成绩均为E或一门及以上科目无等第成绩的考生不予入围综合素质测试。